![]() | 主頁 | 會員專區 | 關於我們 | 聯絡我們 |
| 勞 工 保 險 | |
| 勞工保險索償須知 | |
| 如申請勞工保險索償, 需填妥索償申請表及勞工處相關的表格, 一同交回保險公司, 僱主必須 向勞工處呈報。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致受傷或死亡, 即使僱員在意外發生時 可能犯錯或疏忽, 僱主在一般情況下仍須負起本條例下的補償責任。僱主在接獲意外發生或僱員患上職業病的通知後, 必須向勞工處處長呈報: | |
| a) | 僱員死亡, 僱主須於7天內以表格2或2A呈報; |
| b) | 若僱員受傷引致完全或局部喪失工作能力不超過3天, 僱主須於14天內以表格2B呈 報;但若完全或局部喪失工作能力超過3天, 僱主則須於14天內以表格2或2A呈報; |
| c) | 若僱主並非在上述期限內獲悉有關事件, 則須於知悉事件後7天或14天天內(視乎上述情況而定), 向勞工處處長呈報。 |
| 工傷賠償可按照以下辦法: | |
| d) | 僱主直接支付補償, 如果工傷病假不超過3天及沒有導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, 僱主須在該僱員的正常發薪日支付按期付款(即工傷病假錢)及有關的醫療費用。 |
| e) | 僱主與僱員直接協議, 如果工傷病假超過3天但不超過7天及沒有導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, 僱傭雙方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達成協議, 直接解決補償事宜。僱主並須在該僱員的正常發薪日支付按期付款(即工傷病假錢)及有關的醫療費用。 |
| f. | 勞工處處長簽發「補償評估證明書」, 在其他情況下,僱員補償科會給僱主及僱員簽發一份列明補償款額的「補償評估證明書」(表格5)。如果僱員只有工傷病假, 「補償評估證明書」會在僱員辦妥工傷銷假手續後發出: 但如果工傷事故可能導致僱員永久喪失工作能力, 則「補償評估證明書」須待得悉判傷結果後才簽發。 |
| g. | 若僱傭任何一方反對補償評估結果, 必須在證明書簽發後14天內以書面向勞工處處長提出, 並將反對書副本送交另一方。僱員補償科在收到反對書後會覆審有關的評估結果, 並在覆審程序完結後給僱主及僱員簽發「覆檢補償評估證明書」(表格6) |
| h. | 僱主必須在證明書發出後21天內將補償款項或未付的餘額全數支付給僱員。此外, 僱主亦須支付有關的醫療費用。 |
| 下載索償表格 | |
勞工處 表格2 | |
中國太平保險 | 太平洋保險 |
| 版權所有© 2006 - 2011 易時保easyinsure.com.hk。 所有保險服務均由創富保險事務所有限公司 (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之註冊會員PIBA-0359) 安排。 易時保為創富保險事務所有限公司全資擁有及營運。 |
| 私隱政策 | 使用條款 |